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要求,我省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 ...
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要求,我省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省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调查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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