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推动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提质增效(2.0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30日,安徽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作政策解读。 ...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推动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提质增效(2.0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30日,安徽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作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意见》坚持以前瞻视野引领发展方向,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重塑竞争优势,把握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健全推进体系,主要包括7个部分、共33项措施。 第一部分为打造产业集聚新高地。主要包括提升新兴产业集群能级、壮大县域特色产业规模、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创新集聚活跃区、打造“两业”融合示范标杆等5项措施。 第二部分为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主要包括打造数字经济集聚区、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等3项措施。 第三部分为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主要包括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化高端平台等2项措施。 第四部分为开辟绿色低碳新路径。主要包括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等2项措施。 第五部分为创新精准招引新模式。主要包括加强前瞻谋划、坚持协同发展、突出招才引智、开展并购招商、深化链式招商等10项措施。 第六部分为优化协同赋能新机制。主要包括强化省级政策指导、加强重大项目评估、升级优化产业政策、防范卡链断链风险、推动招商引才协同等5项措施。 第七部分为构建融合发展新生态。主要包括强化创新引领、加强金融支撑、加强要素供给、引育产业智库、优化投资环境、调整组织体系等6项措施。 同时,我省配套制定了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工作机制,根据发展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对现有产业领域、牵头部门进行调整,提出设立“1+11+1”推进组,明确产业综合管理推进组、产业推进组、综合要素保障推进组分工。制定“1+11+1”推进组职责清单,建立上下衔接机制、监测评估机制、任务分配机制、会议调度机制,进一步强化省级对市县产业引育工作的赋能。(记者 徐慧媛)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提质增效(2.0版)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立足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坚持前沿思考、前沿观察、前沿行动,坚持前瞻引领、系统谋划,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合力,统筹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乔木”参天、“灌木”茁壮、“苗木”葱郁的创新生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打造产业集聚新高地 1.提升新兴产业集群能级。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推动资源集聚、主体集中、成果集成,深化产业内、产品内专业分工。以产业链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建立跨区域产业协作机制。开展省级新质生产力产业基地示范创建,打造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阵地。力争到2030年,打造省级示范基地90个以上、国家级产业集群10个以上。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梯度培育工程,培育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30个以上。加快引育总部型龙头企业,开展小微企业育苗行动,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配套专家”企业,构建“龙头+配套”企业生态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以下配合单位均含各市,不再列出) 2.壮大县域特色产业规模。各县(市、区)以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发挥比较优势,选准1—2个主导产业,打造一批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好、支撑带动强的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到2030年实现百亿规模集群县域全覆盖。以做大规模、做长链条、做优质量、做强品牌为目标,“一群一策”实施产业诊断,聚焦集群内企业共性需求,加力布局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中试熟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到2027年每个县域产业集群建设不少于1个高水平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引导集群内龙头企业开展集群品牌建设试点,建设公共营销渠道,加快由CMT(来料加工)、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向ODM(原始设计制造商)、JDM(联合设计制造商)、OBM(原始品牌制造商)模式转变。推动链主企业面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跨区域、上下游产需对接活动,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构建产业集群生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3.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先导区。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和专业化协同推进机制,在“7+N”领域实行细分赛道“一业一策”,完善“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联动迭代机制,系统构建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的全链条发展生态。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力争到2030年,建设30个左右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创建不少于5个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建设创新集聚活跃区。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创新策源作用,链接全球创新资源,集聚国内外头部科创服务机构,完善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全要素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具有国际战略视野和全球服务能力的科技集成服务商。支持各市持续完善科研教育、现代商务、文化休闲等配套设施,着力打造适宜创新的城市空间、凝聚创新的承载平台、包容活跃的创新氛围、紧密互动的创新网络,为生产关系重构和创新主体活力充分释放创造制度和载体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5.打造“两业”融合示范标杆。围绕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专项引育专业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外包服务,构建“设、研、产、销”综合设计服务生态体系。推动跨境或区域性检验检测互认合作和技术交流,引育会计、审计、决策、市场、法律、金融等专业咨询服务骨干企业,打造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创新区。鼓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联合组建专业化平台,打造标杆应用示范,助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培育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打造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实施供应链创新应用工程,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外向型供应链、应急物流和供应链金融等新业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二、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 6.打造数字经济集聚区。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开源体系建设,释放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潜能。加快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开展数商培育行动,引育服务型数商、重点领域数商和行业龙头数商,建设一批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推动数字技术、数据、场景、平台、解决方案等互融共生,打造区域支柱型和特色型数字产业集群。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机制,筑牢数据安全发展屏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 7.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依托人工智能、数据开源、平台开放、成果共享等方式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改革,升级完善省级算力统筹调度平台,打造低成本、高品质、易使用的算力服务供给体系。支持高水平通用大模型开放调用和本地化部署,加快布局行业垂直大模型。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城市级物联网,打造城市数字孪生体。(牵头单位:省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 8.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坚持产线数字化和产品数字化并重,支持企业建设智能产线、数字化车间,争创“灯塔工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打造行业应用场景。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汇集一批高质效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提供中小企业“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丰富数字消费产品服务供给,引育数字消费品牌企业,打造“实数融合”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三、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 9.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融入全球供应链、链接全球场景、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为目标,推动新兴产业对标提升,实施“徽动全球”出海行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大力开拓RCEP等新兴市场,扩大优势产品出口,拓展中间品贸易和新型易货贸易。开展“跨境电商走进产业带”专项对接,探索运用大语言模型赋能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等方式拓展在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市场海外仓布局。推动优势产业“抱团出海”,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合作带动产品、技术、服务、品牌、标准“走出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打造国际化高端平台。用好世界制造业大会、海客圆桌会、RCEP产业发展恳谈会等平台,深化同跨国公司、国际商协会、双边基金等机构合作,发挥安徽自贸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示范区等载体作用,拓宽全球招商渠道。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开拓利用外资新模式新渠道。加快组建国际化协会,服务外贸出口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标准体系建设、国际市场销售、知识产权保护、全球化经营能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会展项目,培育发展新型品牌会展,加大品牌会展国际宣传、国际输出力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外办) 四、开辟绿色低碳新路径 11.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引进和培育具备绿色工艺、绿色技术、绿色管理能力的项目,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提升。探索实行智慧生态管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模式创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12.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支持企业、园区加强与国内外绿色低碳领域龙头企业、社会组织交流合作,积极引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和工艺、产品和服务。拓展绿色低碳典型应用场景,构建重点产品碳足迹体系,培育专业化绿色低碳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和零碳园区。开展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改造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创新精准招引新模式 13.加强前瞻谋划。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着眼未来5—10年乃至更长时间,预判前沿技术需求,评估应用前景和市场潜力,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力争在若干关键领域、细分领域抢占发展先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坚持协同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错位竞争,选准细分赛道,防止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区域之间、集群之间资源整合共享。落实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求,有序规范引导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皖北地区集中力量打好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攻坚战。(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15.突出招才引智。加强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衔接,优化实施省人才政策,引进培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搭建海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人才社区。聚焦重点产业链“卡脖子”环节和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引育创新团队,落地一批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的科创项目,打造科技型企业集群。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引育、孵化、衍生功能,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类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开展成果转化、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产业化落地等合作。(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16.开展并购招商。围绕重点产业链,梳理潜在并购标的企业清单,支持优质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资产。支持企业通过实物投资、股权置换、联合投资、特许经营、营销合作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提升跨国经营能力。搭建“一站式”并购资源聚合平台,集聚整合银行、证券、基金、资产评估机构等资源,为并购主体提供需求挖掘、撮合交易、资产转让等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证监局、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17.深化链式招商。加强重点产业发展研究,动态绘制产业链图谱,针对链条薄弱环节,摸排梳理目标企业清单,开展靶向招商。依托“链主”企业,引进配套企业、上下游企业和生态合作伙伴,培育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18.创新资本招商。坚持运用投行思维开展资本招商,依托市场化产业孵化机构“以投带引”、“招投联动”、“投孵结合”。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通过股权投资合作促进产业招商项目落地。支持政府引导基金、AIC基金、CVC基金、链主企业、产业园区运营主体等合作联动,开展优质产业合伙人遴选,营造良好投资生态。强化基金招引功能,推动各类产业引导基金与市县两级联动,畅通合作渠道,主动参与服务项目和人才招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19.强化场景招商。打造实时在线“应用场景发布厅”,征集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场景能力清单、标杆案例清单,常态化组织路演对接活动,谋划落地一批重大应用场景创新示范项目。建立应用场景创新“沙盒”监管机制,加大自动驾驶、智能工厂、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超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以重大示范项目为牵引,吸引创新型企业来皖集聚。引导行业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建成各具特色的场景创新示范区。(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0.开展专业招商。支持各市深化与专业中介机构、龙头企业合作,引导其推介合作伙伴、供应链企业来皖投资,加快招引一批涉外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各类商协会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设立招商顾问,拓展招引渠道。支持各市设立市场化招商平台公司,组建专业化招商队伍,实施绩效激励。(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1.打造招商品牌。创新招商宣传方式,打造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矩阵,鼓励各地加强形象设计、发掘特色亮点,搭建全产业、可视化招商信息空间。探索“直播+”、“短剧+”等方式,开展“云推介、云考察”等互动交流,推动大数据精准推送,打造更具特色的安徽招商品牌。(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2.扶优培强企业。推动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加快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符合政策导向、市场前景好、投资效益佳的企业通过设备改造、设备增设、产线延伸等技术改造方式,扩大优质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改善产品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六、优化协同赋能新机制 23.强化省级政策指导。健全完善省市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招商项目统筹布局,省市两级共同做好政策协同和协调服务。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人才团队库,明确重点招引目标并定期发布。探索完善重大招商项目流转和收益分享机制,开展跨区域对接,避免“内卷式”招商和项目流失。(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4.加强重大项目评估。健全重大项目招引评估机制,完善尽职调查、项目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机制,科学研判产业导向、政策取向、土地指标、环境保护、综合效益、承载能力等核心问题,合理设计合同关键性条款,避免过度承诺、违规承诺。(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5.升级优化产业政策。加强招商引资政策合规管理,鼓励各地围绕扶持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制定专项支持举措,提高政策精准度和普惠性。集成各地关于科技创新、产业培育、企业扶持、人才引进、绿色发展等政策,打造惠企助企政策“工具箱”,动态更新、定期发布,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提高政策知晓率、覆盖面,推动各类政策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26.防范卡链断链风险。开展重点产业链评估,全面识别产业链堵点、卡点与薄弱点,建立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引导企业加快布局多元化近地化的供应链网络,提升抗风险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7.推动招商引才协同。压实“管行业管人才”职责,建立协同跟进、调度、评价机制,在项目招引中注重发现引进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实现项目引进和人才引育同步推进、同步落地,形成“产业带动人才,人才支撑产业”的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七、构建融合发展新生态 28.强化创新引领。有效发挥各类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沿途下蛋”。探索实施科技项目立项时一体部署研发和转化任务,验收时考核应用实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推动建设“四链融合”平台,探索“科学家+工程师+产品经理人(企业合伙人)”、“科企联合攻关+应用场景首用+接续采购”新模式,实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无缝衔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9.加强金融支撑。设立总规模200亿元的省新质生产力投资平台,赋能各市开展重大产业项目、人才团队投资和招引,瞄准未来产业方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优化调整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设定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相关母子基金存续期。加快形成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覆盖“科创+产业”全生命周期,“政府引导+市场化”的基金矩阵。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新兴产业信贷投放,加强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加快上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证监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30.加强要素供给。发挥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常态化会商机制作用,加强分级分类调度,健全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更加注重项目招引阶段的要素投入,加快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加强用地、用林、用能、用水、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产。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模式,鼓励通过集中入园、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等方式降低初创型科技企业用地成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等) 31.引育产业智库。引育一批专业性强、影响力大、资源丰富的咨询服务机构,针对重点产业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研究,面向政府和企业开展线索研判、项目招引、产业培育、政策评估、管理运营咨询等全流程服务,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填补政府决策“盲点”。(牵头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32.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实施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提高行政检查质效。常态化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完善企业诉求收集、办理、督查反馈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网络空间,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和跨区域执法。(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33.调整组织体系。优化产业推进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省市协同。充分发挥“双招双引”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坚持“市县吹哨、专班报到,专班吹哨、部门报到”、“企业点题、部门答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办公室)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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